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将2025年度七台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安排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报考七台河市各级公安机关,各级检察、法院机关司法警察职位,现场资格确认合格,需要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
二、时间和地点:2025年4月12日(周六)上午7:00,在七台河市保中学校北门进入集合(地址: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才街文华路东侧)。
三、测评项目和标准: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执行。体能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纵跳摸高,其中,公安机关警务技术(法医)职位测查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项目,其它职位测查全部3个项目。
(一)男子组
项目 |
标 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二)女子组
项目 |
标 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备注:1. 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评当月。
2. 10米×4往返跑测评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测评不超过3次、1000米(男)/800米(女)跑测评1次;凡其中一项在规定测评次数内未达标的,不再进行后续项目测评,体能测评结果为不合格。
四、相关要求:
1. 按照《黑龙江省2025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凡存在因个人原因不能按照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将取消相关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报考者亲友不得随同进入体能测评场地,否则按违纪处理。确认放弃体能测评的考生,务必提交《放弃体能测评承诺书》(附件)。逾时不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测资格。
2. 报考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体能测评,未携带者不得参加测评。
3. 报考者自备运动服装、鞋及饮用水。
4. 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禁止喧哗、打闹、吸烟,自集合起至考试结束,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需关机由体能测评组织人员保管,严禁使用或以任何形式与外界取得联系,违者按违纪处理,取消其参加面试等后续环节的资格。报考者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如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体能测评资格,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无理取闹、扰乱考务工作秩序者以及辱骂、威胁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5. 报考者在体能测评过程中,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终止体能测评,按照体能测评不合格处理,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6. 体能测评结果由工作人员当场通知。
7. 根据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在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若按照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条件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出现面试人选空缺的职位,在报考同一职位且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注意事项
参加体能测评的所有考生务于4月10日17:00前编辑短信“姓名+报考单位+准时参加体能测评”分别发送至15246418039(公安局)、18504640762(法院)、16646415689(检察院)进行确认。
七台河市公务员局
2025年4月9日